2008年8月8日 星期五

外匯管理取消強制結匯

文匯報

鼓勵資本流出減輕匯儲

 新《條例》鼓勵資本流出,簡化對境外直接投資的審批程序,並加強對跨境資金流動的監測。

 境內機構和個人向境外直接投資或從事境外有價證券、衍生產品發行和交易,應當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辦理登記;境外機構和個人在境內從事有價證券或衍生產品發行和交易,應當遵守國家關於市場准入的規定,並按照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的規定進行登記。

 分析師稱,修訂後的外匯管理條例很可能鼓勵更多資本流出中國,減少人民幣的升值壓力,同時加強中國政府對資本雙向流動的監管能力。

 外匯交易員認為,在人民幣匯率繼續看升的背景下,外匯管理條例修訂短期內對匯價影響有限,但長期來看,其為資金流出打開方便之門,有助於人民幣匯率市場機制的建立和金融市場穩定,並表明了政府推動匯率機制改革的態度,意味著人民幣在實現可自由兌換的道路上又邁進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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