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5日 星期六

做人千萬唔好貪心

明報即時新聞

浙江女子非法集1億判死刑 (22:33)

浙江省樂清市鄭存芬以高息,詐騙1億元人民幣,涉非法集資,被判死刑。

《新 民晚報》報道,現年40歲的鄭存芬,目不識丁,一直處於無業狀態。2004年底,一次偶然的機會,她結識了張慈艷。張慈艷告訴鄭存芬,參加自己的「經濟互 助會」能讓她每萬元賺到日利息50元以上。雖然知道「經濟互助會」是非法金融活動,自己的大姐也曾因入會虧空了幾十萬元,但在高額回報的誘使下,鄭存芬還 是一腳踩了進去。

為了參加張慈艷這個一百萬元的「經濟互助會」,沒有經濟來源的鄭存芬到處高息借款。剛開始,她的資金鏈還比較牢,都會按時付息,所以很多人借錢給 她。於是,拿到巨款的她又陸續參加了20多個「經濟互助會」。面對日趨緊繃的資金鏈,鄭存芬以每萬元日息60元至80元的高息向張慈艷借款押會。終於資金 鏈斷裂、負債累累而東窗事發。

2006年以來,被鄭存芬集資詐騙的15人中,黃某損失最慘重,被騙4557萬多元;而最少的也被詐騙了25萬多元和19萬多元。

溫州市檢察院辦案檢察官介紹,本案的直接被害人雖為15人,但實際上還存在很多間接被害人,整個借貸關係呈金字塔形,鄭存芬是站在塔頂的人,所有的 錢都匯聚到她那裏。案件直接涉及的15人既是被害人,也是犯罪嫌疑人。他們通過高息從他人處借錢,然後以更高的利息借給鄭存芬,賺取差額。鄭存芬無力償還 借款後,很多間接被害者因此傾家蕩產。

鄭存芬非法集資超過1億元,除去一部分用於參加「經濟互助會」,其餘的非法所得用於消費和揮霍。

(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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