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6日 星期二

公屋富戶注意!房署擬建議超入息4倍即踢走

on.cc東網專訊

【on.cc東網專訊】 因應公屋嚴重供不應求,房委會正考慮收緊公屋富戶政策。據了解,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本周五(9日)將再討論落實細節。房委會早前原則上同意收緊富戶政策,由現行的雙軌制,即租戶入息及資產同時超出上限須遷出,改為單軌制,即其中一項超標便須遷出。

據了解,房署最新建議,家庭入息上限由現時超逾公屋入息限額3倍提升至4倍,考慮到因限額已超出全港同類家庭收入最高的10%,如委員認為應採較寬鬆的標準,可考慮放寬至5倍。資產限額方面,參考近期釐訂居屋定價時的資產限額,新建議公屋戶如資產超公屋入息限額91倍,便須遷離公屋,進一步放寬可考慮100倍。

消息又指,公屋租戶如在香港擁有私人住宅物業,不論其家庭收入或資產水平如何,均應該遷離公屋,房署建議參照公屋申請資格,戶籍內的任何家庭成員持有物業均須遷離單位,不論是否在公屋居住滿10年。

為了進一步落實措施,據了解,租戶的申報方式亦會調整,在公屋居住滿10年,日後在每兩年的申報中,除了入息外,亦須同時申報資產,包括申報有否於香港持有物業,若租戶拒絕申報家庭入息或資產,便需遷離單位,未滿10年的租戶不用申報,但房署接獲舉報亦會調查,一經證實持有物業,不論年期均會被踢走。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