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9日 星期六

新例防走資 港找換店變地下錢莊

on.cc東網專訊

內地加強打擊走資,今年初嚴格實施每人每年限兌換5萬美元,國家外匯管理局更要求跨境匯款要詳列用途。加上中國人民銀行又於本月1日起,將大額交易報告標準由20萬元人民幣大幅降低至5萬元。嚴令之下,香港不少找換店提供的跨境匯款服務,成為內地居民走資熱門途徑。但有內地商人早前因而墮入跨境騙案。

國家外管局今年起要求內地居民匯款時須填寫《個人購匯申請書》,詳列跨境匯款用途,如有虛報或違反任何規例,將被列入「關注名單」,更有可能予以行政處罰。而中國人民銀行日前實施「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單日單筆或累計交易超過五萬元人民幣、或外幣等值一萬美元,相關金融機構都要呈交大額交易報告,而匯款人亦要向銀行職員出示相關消費證明。

嚴令之下,香港部分找換店成熱門走資途徑。東網記者日前走訪香港多間找換店,發現不少有匯款到港服務,旺角一間找換店職員指,轉帳後客人可選擇香港戶口過數或即場提取現金,又指匯款金額無上限,「千萬人民幣都得!」職員又指匯款到香港毋須收費,只是匯價較高,以採訪當日為例,港元兌離岸人民幣匯價為0.8661,而找換店的大額匯價則為0.873,即每兌1萬港元,找換店可賺近70元差價。

內地商人陳先生(化名)今年4月亦曾透過地下錢莊將人民幣由內地匯到境外,雙方協議的匯率為0.903,匯入347萬人民幣,匯出380萬港元。但當他匯款後,對方竟稱其戶口遭凍結,陳及後覺得事有蹊蹺,遂先後於深港兩地報警處理。香港警方發言人證實,案件列作「盜竊」,暫未有人被捕。

香港一間找換店負責人陳先生指,內地銀行匯款手績繁複,金額亦有限制,故一向有不少內地人「幫襯」香港找換店,他估計,內地新例將會令更多內地客選擇經香港找換店匯錢出境。

香港中文大學商學院客席教授冼日明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跨境匯款須獲外匯管理局批准,但目前並無香港找換店獲批,換言之相關服務實屬違法。

內地律師陳志榮指,根據內地法例,個人違例匯錢出境外,一經定罪,兌換者或會被處罰50至200萬元人民幣,亦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而地下錢莊則會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非法經營罪處理,最高可被判5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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