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歐盟正起草一份修改銀行業保障法的文件,並與歐元區國家執法機構商議制定的投資者責任法案結合,加強金融體系安全。歐盟經濟及貨幣事務專 員雷恩(Olli Rehn)不諱言,若區內再有銀行面臨倒閉,投資者和大額存戶將有責任協助銀行重組。
須協助銀行重組
塞浦路斯為換取100億歐元救助貸款,要求全國最大的塞浦路斯銀行(BoC)的大額存戶將部份積蓄被迫轉作重組資金。儘管歐盟官員曾多次表明,塞浦路斯拯 救方案不是範例,但雷恩上周六受訪時卻指,歐盟目前起草的一份銀行業安全指令,反映假如再有銀行倒閉,投資者和大存戶均要負責。他續指,責任架構很清晰,首先是銀行股東,然後是大額存戶和投資者。德國央行行長魏德曼(Jens Weidmann)昨回應,歐盟為避免歐洲銀行倒閉,影響金融體系,才起草銀行業保障法文件。他指不能每次單靠納稅人救銀行。
PIMCO行政總裁埃利安則指,國際貸款「三巨頭」在處理塞浦路斯債務問題押上自己的聲譽,指拯救方案是脫離現實。
咁同搶有乜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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