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0日 星期五

食署自廢絕招 縱容食肆霸街

文匯報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食肆肆無忌憚佔地違例經營情況持續嚴重,其中元朗及荃灣屬黑點。申訴專員批評食 環署及地政總署執法不力,令部分違例食肆屢犯不改,「罰款當交租」,並力數食環署犯下5大罪狀,包括只管「票控」卻不「拘捕」、擁有封閉令的「撒手稭」卻 從不使用等;同時,又批評地政總署未能積極跟進非法佔用官地問題,欠缺執法力度,故向有關部門提出多項建議(見另稿)。食環署表示,將陸續推出更嚴厲措 施,包括成立特遣隊,打擊持續違例擴展經營食肆,並收緊發牌、吊銷及取消措施。
 露天食肆向來受一定程度的歡迎,惟若在人煙稠密及空間狹窄的地區違例阻塞通道,隨時造成環境衛生及噪音問題,更對附近居民帶來滋擾。不過,有責任對違例行為採取規管及執法行動的食環署,卻未能遏止或控制問題,被申訴專員主動調查後力數5大罪狀。 

執法晚六收工 夜場無王管 

 據調查報告所得,食肆在政府土地上販賣熟食,與無牌流動小販在行人路上擺賣小食同樣違法,元朗及荃 灣更是黑點所在。現時署方由衛生督察職系人員負責執法,但受制於朝八時半晚六的工作時間,未能有效地打擊開夜場的無牌小販,反觀同樣有執法權,但工時較長 及具彈性的小販管理主任職系人員,卻只提供支援及鮮有就「無牌擺賣」提出檢控,被批未有善用前線執法力。

只重巡查檢控次數懶清場 

 申訴專員黎年昨在記者會上亦批評,食環署只重視巡查及檢控次數,當中大部分控罪均為較輕的「阻街」 罪,面對屢次違規者未能展示清場決心。報告又發現,當偷步營業及無牌食肆被檢控時,法庭一般罰款2,000元至3,000元,但霸佔公地帶來的生意效益, 足以抵銷罰款,故違法的食肆經營者「罰款當交租」繼續經營。
 現時食肆阻街罰款1,000元,無牌經營就罰2,000元至3,000元,公署指其中一間食肆多次阻街及無牌經營,食環署每月票控3次,大約每月罰5,000元。公署批評食環署雖手握「撒手稭」封閉令,卻從沒使用,結果執法行動虛有其表,成效不彰令問題持續。 

無積極處理霸街 地署挨批 

 報告再指出,由於食肆持牌人可就吊銷牌照提出上訴,並利用冗長的上訴程序,及食環署暫緩執法的酌情 權延遲生效日期,繼續違例營業,去年更曾有個案歷時336天才被駁回上訴,令吊銷牌照制度形同虛設;食環署的發牌制度對持牌人要求過於寬鬆,反而暫准牌照 的「特訂發牌條件」適用範圍則過於狹窄,當中僅14天的「觀察期」對防止食肆違規擴展更是成效不足。另外,他又批評地政總署對規管食肆佔用政府土地責無旁 貸,可惜署方未有積極處理食肆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問題,其管理責任與執法政策更是自相矛盾。
 黎年表示,食環署的執法數字不能反映實況,儘管每月擁大量票控及罰款數字亦「無意義」,認為署方未有充分發揮前線執法力量,除非日後部門能找出新方向解決問題,否則將難以改善現有情況。

食署:積極跟進嚴打違規 

 食環署發言人則表示,當局會積極跟進報告建議,包括繼續執行切實可行措施,及考慮研究當中一些新建 議。發言人又指,將陸續推出更嚴厲措施,包括以現有資源成立由衛生督察職系人員組成的特遣隊,專責打擊黑點及按情況進行拘控及檢取生財工具行動;並同時更嚴厲對付持續違規申請人及持牌人,及進一步收緊發牌、吊銷及取消牌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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