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5日 星期一

電盈與美秘密協議 提供客戶資料

如果你相信網上有保密呢樣野是自欺欺人, 因為網絡上根本保唔到密 !

想電腦保密就唔好接駁上 internet !


蘋果日報

【本報訊】澳洲網上媒體Crikey公開電訊盈科和澳洲Telstra Corp合營公司Reach,與美國司法部和聯邦調查局簽訂的秘密協議,揭露電訊公司一方需要協助美國執法部門儲存兩年內所有與美國有關的通訊資料,包括 儲存數據、通訊紀錄和客戶資料等,以備需要時提供。電盈回應指有關安排不涉本港客戶。

該協議於2001年簽訂,立約一方為Telstra Corporation Ltd、電訊盈科和雙方合營公司Reach Ltd,另一方則為美國聯邦調查局和司法部。由於合營安排包括收購Telstra在美國一間電訊公司,所以需與美國當局達成協議。

該協議指,有關安排為確保國家安全和保障公眾安全,稱美國政府有責任保障美國通訊和相關資料,以保護美國人和執行該國法律。電訊公司一方同意保存與美國有關 的通訊資料兩年,及向美方提供數據資料等。代表電盈簽署的是執行董事艾維朗,現為電盈旗下香港電訊董事總經理。

電盈發言人表示,香港電訊以美國為基地的業務根據發牌條件,有責任回應美國執法當局的恰當查詢,有關責任並不延伸至香港電訊非以美國為基地的業務包括香港業務,亦不涉及香港的客戶。同樣地,Reach的保安協議只針對美國當地的客戶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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