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2日 星期日

返港勿攜瀕危物種

蘋果日報

市民佳節外遊期間,切勿胡亂帶瀕臨絕種的動植物返港。漁農自然護理署今年首11個月於關口撿獲瀕危物種的個案多達241宗。部份動植物遭過度採捕,面臨絕種威脅,故其進出口受國際公約規管,常見有象牙、乾海馬(圖)、檀香紫檀木及蘭花,包括蝴蝶蘭等人工栽培品種。

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任何人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瀕危動植物,包括其部份和衍生物,均受許可證制度規管。任何人違反有關申領 許可證的規定,即使作非商業用途,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市民外遊購物時,要留意物品是否由瀕危物製成。有懷疑應避免購買。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