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1日 星期二

化妝品店涉非法賣日本水貨藥

蘋果日報

【記者龔蕙芝報道】日韓化妝品水貨店近月興起兼售日本水貨藥,在旺角就有最少七店涉非法銷售藥物,衞生署掃場後也照賣不虞。《蘋果》抽買其中五種熱賣的日本藥,發現有四種須醫生處方或藥劑師監售,不當服用可致嚴重副作用;英國一名青年服食其中一種成份的藥物後昏迷9天。
本港去年6月起湧現一些代購日本藥的網店,近月更有商人公然在日韓化妝品店兼售日本水貨藥。記者巡視旺角三個商場,即發現七間化妝品店涉違法售賣未經註冊或須醫生處方藥物,每項罪行最高可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旺角潮流特區一間化妝品店,櫥窗擺放近70種藥,存貨多如迷你藥房,該店上月才開張,店主說:「化妝品水貨周圍都賣,藥暫時仲新,香港人又信,賣得好好。」 他自認不懂日文,卻推銷日本飛滋貼、頭痛藥,並指可按客人要求從日本代購藥物,需時10至15天。兆萬中心有三店分別售賣數款日本藥,更在日文藥盒貼上 「濕疹救星」、「殿堂級二百年歷史喉嚨恩物」、「日本No.1」招徠。銀城廣場一間售約30至40種日本藥的化妝品店,店員說:「啲日本仔好嘢就留畀自 己,唔出口(藥物)就係好,出口(藥物)講到明條formula(配方)係差㗎!」她吹噓指「全中文(藥物)食嚟做咩箒?」她介紹「呢款醫鼻敏感、鼻竇 炎、花粉症,你哋唔識日文,我哋話畀你聽」。問她有何副作用,卻答非所問。
記者購買其中五種熱賣的日本藥:頭痛藥、感冒藥、濕疹膏、眼藥水和便秘藥,並繙譯了藥物成份及說明,交給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他指五種藥中,有三隻藥須醫生處方、一隻藥須由藥劑師監售(詳見另表)。

五人被捕 店舖繼續出售

「濕疹藥同眼藥水較危險,感冒藥都好多副作用。」崔稱該款FLUCORT-f濕疹膏含類固醇和抗生素類別成份,濫用會令皮膚變薄,長期使用可令藥物入血、 出現水腫等嚴重副作用,「仲要唔建議搽喺面,亂用抗生素會令真菌有抗藥性」。
至於FX NEO眼藥水刺激性強,可致視力模糊,用後不宜駕駛。坊間大獲好評的「新𤾸𤾸」感冒藥則含9種成份,比香港一般感冒藥5至6種多,「實有一種成份中你嘅病患」,而當中含有須醫生處方的藥物成份可令人感到惡心。
EVE頭痛藥含有的布洛芬可致過敏症狀。英國一名28歲青年去年5月服用含布洛芬的成藥後,腳部出現網球大的水泡,皮膚像蛇皮般脫落,一度昏迷9天,現仍在康復階段。
崔認為商人宣稱「日本藥好啲」僅屬噱頭,藥物成份的化學結構全世界都一樣,「點會話日本就好啲?」
在本報查詢後,衞生署上周四突擊搜查一商場三間零售店,撿獲一批未經註冊藥物,拘捕三女兩男。惟記者周日發現,該商場化妝品店繼續公然出售日本藥,更多了一、兩間店出售無註冊的日本眼藥水。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批評衞生署毫無敏感度,要傳媒揭發才執法,「仲要畀七間地址先捉三間!其餘嗰四間由得佢?」她指政府 官僚作風令商人無視違法行為,「拉咗都夠膽再賣,即係利潤好大;更驚嘅係,市民用咗呢啲藥唔知會點」。

蘋果日報

【本報訊】本港合法出售的藥物,包裝上均會有香港註冊編號如「HK-XXXXX」,並附有中、英文藥物說明。日本水貨藥只有日文說明,部份銷售員甚至單靠日文裏的漢字來估猜意思。

有店員在銷售濕疹膏時,被問是否可塗在臉上,店員即查看藥盒,看到「顏面……広範……使用」及「化粧用……後用……使用」,即說:「搽皮膚得,面又得,化妝後都用得。」但藥物說明指「不能大範圍塗在臉上」、「使用化妝剃刀後不可使用」。店員推介日本眼藥水時說,「戴con(隱形眼鏡)都滴得,日本藥品質好, 放心!」但藥盒上的日文寫明指「佩戴隱形眼鏡時不得使用」。另一款頭痛藥列明15歲以下人士不可服用,但店員無清楚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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