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5日 星期二

深圳居住證符條件可申公租房

文匯報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昌鴻 深圳報道)

深圳市人口政策的重要法規--《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條例(草案)》已經刊登公告,向公眾徵求意見。今後深圳符合相關條件的居住證持證人,有望申請公租房或租房補貼。《條例(草案)》將居住登記和居住證切割開來,居住證實行自願申請制度,並設定門檻,首先是在特區有合法穩定職業滿12個月;二是在特區有合法穩定居所(含租賃),並按照規定辦理居住登記滿12個月;三是依法參加本市社會保險滿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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