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1日 星期五

耕作水客:英國租借新界 衍生耕作證

on.cc東網專訊

【on.cc東網專訊】 「深圳市過境耕作證」俗稱「田雞證」,源於19世紀,英國租借新界後,並於新界劃出邊界,本來居於同一村落的村民頓變成港人及內地人,但內地居民在港界範圍擁有田地,當年經兩地政府協議後,發出可每日過境的耕作證件,由於村民需經深圳河才來港,情況有如田雞過河,故俗稱「田雞證」。
在上世紀50至70年代,有關過境耕作措施曾被限制,及後又恢復,至1980年,中國深圳邊防部隊與當時港英政府簽訂「過境耕作合法化協議」,發放了 2000張《過境耕作證》,耕作人員毋須通過常規的出入境口岸進出香港,只需憑證通過村民所在村落的「耕作口」作出入境,耕作自家田地。有關耕作證現存約 1500張。從深圳河至鹽田27公里的深港邊境線,至今仍保留有6個耕作口,分別是羅芳、長嶺、皇崗、赤尾、新沙和沙嘴,持證者須在每天的指定時段內,經指定的香港邊境耕作口過境,並在耕作證上批註的指定地區進行作業,而每天只可往返內地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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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cc東網專訊】 「耕作證水貨兵團」明目張膽闖關!歷史產物「深圳市過境耕作證」(下稱耕作證)容許內地邊境村民每日1次由指定「耕作口」,從深圳進入本港耕作。但農業息微下,持耕作證來港耕作已名存實亡,還成了水貨客的「免責金牌」。本報記者連日到打鼓嶺禁區,直擊由長嶺耕作口來港的「耕作水客」,四出往上水水貨倉及商店購物的情況,每日約百名耕作證水客,拉着大箱日用品返回內地;水客還「佔領」禁區居民出入的交通工具,令居民怨聲載道。立法會議員直指,耕作證已不合時 宜,當局應盡快檢討,免耕作證被水貨客濫用。

耕作證由深圳邊防公安局簽發,現有約1500張,深圳居民可由6個耕作口進入本港耕地,但近年位於禁區打鼓嶺蓮麻坑村內的長嶺耕作口,卻成為另類走水貨渠道。「行快啲啦,我哋有好多嘢要買!」每天早上約9時,不少持黃綠色耕作證的內地居民從長嶺耕作口進入蓮麻坑村,他們在附近的香港警崗登記資料後,便急不及待乘專線小巴往上水「購物」。到達上水後,其中1隊2男1女的水貨客穿過橫街窄巷,到達新康街1個水貨倉庫,在倉庫內「選購」所需物品。約10分鐘後,其中1男 1女拖着兩架滿載貨物手拉車,並在馬會道會合其他2人乘坐的士離去。為了解上址的水貨活動,記者連日在上址耕作口觀察,每早均看見不少持着耕作證的人士於警崗登記後,便急急乘專線小巴往上水進發,大部分均沒有從事任何耕作工 作。其中1名女子過關後,隨即在上水一帶狂掃水貨,直至「夠鐘」,才拖着手拉車返回內地。而一連兩日,記者均看見同1名男子拉着手拉車滿載而歸。記者採訪當日,更看見警崗內耕作證的登記表,填滿3張白紙,按計算,每日約有6、70人通過此耕作口,而警員對於他們所攜帶貨品多不詳細檢查。一 般情況下,持耕作證人士需於每日下午6時前返回內地,故下午4、5時,是水貨客「回巢」高峰期,大批水貨客雲集於上水港鐵站旁的專線小巴站,等候乘坐小巴 前往長嶺耕作口,返回內地。在小巴站及小巴內,經常可看到大箱小箱的貨物,包括奶粉、餅乾、乳酸飲品及日本藥物等,由於該些水客帶着大量貨物,其他乘車的村民對他們多退避三舍。記者目擊1名持耕作證的年輕女子,攜着數大袋奶粉及日本藥物過關後,便乘坐內地公車到蓮塘附近的小區「交貨」,到達後再會合另1名女子,一同攜着貨物走進1所貿易公司,逗留約15分鐘後,兩人空手離開,似是已「交貨」完畢。警方發言人指,持耕作證者須在每天指定時間內經指定邊境耕作口過境,並在指定的地區進行作業,每天只可往返內地1次。據紀錄,持耕作證過境人數,每天約有 100人。過境時,若警員發現帶有違禁品或應課稅物品,會交相關部門處理。過去3年,有2宗涉及違反耕作證的案件,2案均涉及超越耕作證的指定作業地點。立法會議員王國興直指,為免有人濫用耕作證走水貨,中港兩地執法部門必要作出檢討,若發現有人違反規定,應作出取締。另方面,王亦希望行駛有關禁區的專線小巴可加密班次,方便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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