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7日 星期一

消委會:陽光牌LED燈泡測試壽命較聲稱差90%

on.cc東網專訊

【on.cc東網專訊】 不少家庭選用LED燈泡照明,認為更為慳電節能。消委會委託本港獨立實驗室,測試市面10款家用LED燈泡,燈光效率(光效)愈高表示愈慳電,但測試發現 各型號光效差異頗大,所量得的光效由53.8至107流明(Lumen)/瓦特(Watt)不等,相差近1倍,表現最佳的樣本是牌子「LKKM」,光效最低的是宜家家居樣本。

至於LED燈泡光度方面,消委會將10個樣本各使用3千小時(約4個月),量度其輸出光度及計算光度跌幅,發現僅1個樣本,在使用3千小時後仍維持原來光度,其餘9個樣本的光度都較初期減弱,平均跌幅由1.3%至28.2%。

測試亦發現,「陽光牌」型號的10個樣本中,有7個在測試中使用至3千小時或以下已光度大跌或失效,較所聲稱的3萬小時相差90%,其中一個樣本更在使用 2,388小時已經失效。消委會將測試結果交由機電工程署跟進,有關供應商亦承諾會作出改善。而消委會今年首7個月共接獲3宗涉及LED燈泡的投訴,較去年同期的5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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