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7日 星期三

歐推翻「安全港」保私隱 威脅Google fb

文匯報

歐洲法院昨日裁定俗稱「安全港」(Safe Harbour)的美歐資料傳輸協議無效,歐盟各國政府可自行決定國內私隱條例,意味美國企業可能失去把歐洲客戶及職員資料傳送至美國的法理基礎。目前 Google、facebook(fb)及亞馬遜等4,400間企業依賴「安全港」傳送資料作廣告用途,它們或需因此調整在歐洲的業務,並受到歐洲國家私 隱條例更大掣肘。 

「安全港」協議於2000年由美國及歐盟簽訂,容許企業無視歐盟法例及個別國家監管,把歐洲地區客戶的搜尋數據、社交網站及其他網上活動等資料傳送至美國。但美國中情局前僱員斯諾登披露的密件顯示,儲存在美國伺服器的資料可能被美國情報部門獲取,侵犯歐洲民眾私隱。fb則否認華府可無限制獲取用戶資料。 

奧地利法律系學生施雷姆斯去年入稟愛爾蘭法院,要求禁止fb把公民資料傳送至美國,當地政府指受「安全港」協議所限,政府無法採取行動。他其後向歐洲法院上訴,要求裁定國家監管部門是否受歐盟「安全港」協議約束。 

各國自訂 阻網上交易推行 

裁決公佈後,各國政府將獨立規管國民私隱,意味歐洲將來可能出現多種私隱標準,各國更有權要求企業在國內設置獨立伺服器,儲存客戶資料。

有科技業界代表坦言,今次裁決將嚴重打擊歐盟推動網上交易的計劃。律師福斯特稱,企業即使不依靠「安全港」,只要事先徵求客戶同意,便能繼續把其資料傳送至美國,但這仍無法處理員工的資料。不過亦有大型科企的管理層指,裁決對業界並非世界末日,日後雖然 會面對麻煩,但並不妨礙營運。
歐盟委員會副主席蒂默曼斯昨日表示,歐盟會加快與美國制訂新的資料傳輸協議,代替被法院裁定無效的協議,其間有關企業可運用歐盟資料保護法例之下的其他機制,繼續進行跨大西洋資料傳輸。

勢拖累TTIP談判 

歐洲法院佐審官博特上月對「安全港」協議發炮,批評華府進行「無差別監控」,又指歐盟委員會要跟華府 就資訊傳輸協議再作談判,證明現行模式並非最適合。美國駐歐盟代表前日否認指控,稱「安全港」能保護私隱及有利商貿,一直行之有效。美國商務部前法律顧問 凱麗估計,今次裁決將令歐盟與美國的新資料傳輸協議談判更為複雜,進而拖累「跨大西洋貿易與投資夥伴關係協定」(TTIP)的談判進程。 

■《紐約時報》/美聯社/路透社/ 法新社/英國《金融時報》/ Business Insider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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