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9日 星期二

5子女得兩層樓疑嫌少 老父遭冷待討回業權

人的貪性, 養幾多不孝子女都無用 !

on.cc東網專訊

【on.cc東網專訊】 育有6名子女的九旬老翁,聲稱其中3子2女承諾會照顧他至終老,他遂按5子女要求把所持4個物業的一半業權送贈各人,惟子女們取得業權後疑變臉,開始冷淡 對待老父,甚至不想老父搬來與他們同住。老翁早前入稟要求5人交還業權,案件今早於高院開審。

原告方指本案主要重點在於涉案5名被告子女在轉讓業權前,承諾會好好照顧原告人陳玉培(陳伯)並與他同住,是違反承諾無孝心,故才要討回物業。原告方亦投訴指,5名被告帶陳伯到律師樓簽轉名契時,同時帶陳伯辦理一份新遺囑,卻一直沒有告訴原告方此事,認為是有意隱瞞。

據原告透露,陳伯在2012年10月前一直由三子陳銳權(譯音)照顧及同住,但在同月一次拜山時權與陳伯鬧翻,其餘5子女表示願意接手照顧父親並與他同住, 陳伯才願意轉名把名下4個物業各一半業權給予5子女。不過,後來5人均不願照顧他,至2013年3月陳伯離開5子女,再與權同住。

原告方指,陳伯其後到過 長子家想討回業權,但媳婦及長子齊指他有精神問題把他送往醫院,陳伯翌日獲准出院。被告方則指,有關投訴隱瞞遺囑一事原告方過往從無提及。被告方又指2012年拜山事件後,權嘗試把與陳伯聯名戶口的70多萬港元款項全數取走但不成功,陳伯 最終把40萬港元分給權。

被告方又質疑,陳伯是受到他人唆擺才進行訴訟,又指被告取得業權後並無取走過物業的租金,據被告方所知陳伯亦無獲得任何租金,全交到權手中。

現年90歲、坐輪椅及使用助聽器的陳伯出庭作供,他指是大媳婦嫌棄5人只得兩層樓業權(即4個物業的一半業權)太少才反口不照顧他,又指過往亦曾給予5人約200萬港元,但他們仍不滿。案件下午續審。

被告是他3名兒子陳銳之、陳銳成、陳銳奇,及2名女兒陳秀琼及陳秀容(以上均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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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陳銳之、陳銳成、陳銳奇,及2名女兒陳秀琼及陳秀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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