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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委員會不時收到有關「儲蓄壽險」的投訴,主要指被中介人以獲取較高利息,及回報等理由導致誤購,最後發現若提早退保將損失大部分保費;消委會今年首5個月收到17宗相關投訴,而去年全年則有34宗。
消委會檢視7間保險公司共14個儲蓄壽險資料,結果發現各個計劃無論在付款年期、保證回本期、壽險保障年期、保額及最低保費等都有極大差異。會方解釋,儲蓄壽險的特色是包含儲蓄成分,但其實儲蓄壽險跟定期存款有所不同,前者屬保險計劃,部分供款會用作支付保費,投保人需於一定年期之後才可取回等同,或高於所供保費的款項。
例如一個5年繳付、保障期為10年的計劃,若投保人在第4個保單年度退保,可取回的保證現金價值只約佔已繳保費的8分1。
消委會又提醒,不少儲蓄壽險在宣傳單張或銷售人員提供的計劃書上,列出的回報金額未必代表「保證回報」,尤其有提供分紅的計劃書,一般分紅是以保險公司的利潤及投資回報計算,最終派發的分紅未必與宣傳或計劃書列載的回報率相同。事實上派發紅利的多寡全權由保險公司決定,其利率並非保證,而在保單發出後,保險公司仍會不時更改利率。
消委會發現,由於儲蓄壽險一般的保額及保障年期較短,對投保人健康評核亦較寬鬆,有13個計劃都列明投保人毋須驗身,不過當中8個要求保費或投保額須符合某些條件才可豁免。
另外,14個計劃中,除1個只以港幣作保單貨幣外,其餘13個計劃分別可用人民幣、美金或可選擇貨幣作保單貨幣,消委會指雖然以外幣作為保單貨幣或可享較高的回報率,但當中牽涉匯率升跌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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