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8日 星期二

消委會:酒樓涉誤導 任食$198龍蝦收5份錢

on.cc東網專訊

消委會今年首三個月收到135宗有關食肆的投訴,較去年同期輕微減少,部分個案涉及食肆宣傳字眼問題。有投訴人一家光顧A酒樓,當晚店方正推廣「任叫食」的優惠,標明以優惠價發售198港元上湯龍蝦、118港元清蒸海斑及38港元燒乳鴿,職員表示顧客可用優惠價享其中一款食物。

投訴人選定上湯龍蝦,又先後向酒樓部長及職員查詢何謂「任叫食」,當時獲回覆指只需付198港元便可任食,投訴人於是先後點了5份上湯龍蝦;至結帳時發現單據計算了5份龍蝦,而每份收取198港元,投訴人認為被誤導,以為是一次性收198港元後便可無限食龍蝦。消委會嘗試跟A酒樓調停,但店方堅持客人點餐時已表明「龍蝦每隻$198,無限供應」,並拒絕退款。

另一宗個案,有投訴人與家人光顧C火鍋店,先後點選9款火鍋食品,當中包括一碟216港元的例牌鮮嫩肥牛,但結帳時發現收費是342港元的特盛鮮嫩肥牛,客人要求改正時,店方指客人確實享用特盛鮮嫩肥牛,又指該款肥牛份量亦更多,只願意給予全單九折及改為中價285港元的肥牛。

亦有投訴人與朋友光顧B餐廳,除單點餐牌外,亦有一個註明「兩位起」的988港元套餐,投訴人認為價錢合理於是點選了該套餐,但結帳時發現單據列出兩項988港元收費,連同其他費用總金額為2500港元;客人其後向消委會投訴,不滿餐廳僅以細小字體於價格下方寫上「兩位起」,而沒有說明是以每位計算。B餐廳回覆指並非有心誤導顧客,承諾該客人下次光顧可減收988港元及10%服務費。

消委會建議食肆小心選用宣傳字眼,並指導前線員工向消費者解釋清楚優惠細節,減少誤會之餘,亦可避免觸犯《商品說明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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