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30日 星期日

陳茂波:住宅買家「借人頭」買樓可判監

NOW財經

【信報財經新聞】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網誌《司長隨筆》撰文指出,為杜絕投資者通過「一約多夥」來迴避新的稅率,政府已收緊新住宅印花稅機制下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提供的豁免安排。

陳茂波又稱,其後市場又傳出有人「借人頭」,借用未擁有本港住宅物業的香港永久居民名義購買物業,並要求購買人簽訂信託書。陳茂波表示,已指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和稅務局,嚴加查證買家向稅局申請加蓋印花時提交的法定聲明,並按法例檢控涉嫌作虛假陳述的人士。

他又提醒市民,「借人頭」或「借出人頭」購入物業者,一經發現除了要補回相差的印花稅及巨額印花稅罰款外,還很可能要負刑責,被罰款和監禁,絕對不值得以身試法。

陳茂波表示,根據《印花稅條例》,如稅務局事後發現買方的聲明不正確,買方便須補回應繳納稅款的差額,以及因逾期加蓋印花而招致的罰款,而以欺詐手段意圖詐騙印花稅亦是犯罪,違者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