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9日 星期二

時光共享涉百投訴逼供款17年 消委會譴責

on.cc東網專訊

消費者委員會點名指尖沙咀梳士巴利道一間「時光共享」推廣公司Great Time Universal (HK),持續以誤導及威嚇等高壓手法促銷海外度假屋會籍計劃,嚴重損害消費者的利益,手法包括促使消費者購買價格不菲、並附其他收費的會籍,以高昂代價換取不成比例的利益,而且合約條款偏袒賣方,對消費者極不公平。

該公司聲稱為營銷代理商,代表一間韓國度假俱樂部銷售「時光共享」會籍。消委會表示,於今年首8個月接獲48宗有關該商戶的投訴,比去年同期11宗增加超過4倍。自2015年起,被點名商戶的累計投訴達75宗,佔同類投訴的75%(總數100宗),涉及總金額約270萬港元。由2014年至今,有關時光共享度假計劃的投訴已達120宗。

在投訴人同意下,消委會已將10宗個案轉介至海關,進一步調查該公司有否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消委會表示,該公司業務推廣海外度假屋計劃,聲稱消費者只要成為會員,就可以每年可擁有約一個星期的享用權,入住計劃內的海外度假村/酒店房間。會籍費用根據住宿類型和會籍年期(最多50年)而有所不同。該公司的計劃又標榜會員只要另繳費用就可預訂入住計劃隸屬的國際度假俱樂部網絡旗下的度假村酒店。

消委會指出,該公司先透過電話問卷調查接觸投訴人,並於數周或數月後邀請投訴人親自到公司領取免費禮品,職員慣以疲勞轟炸的方式,輪流游說投訴人,使其屈服,過程長達2至5小時,多數至晚上10時甚至凌晨,直至投訴人筋疲力竭,無奈簽署合約後才獲准離開。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該公司瘋狂打電話予事主,又以送會籍和優惠券作促銷。有事主簽的會籍長達17年,更要每月供款100至500港元,供到2035年才能結束。她又說,該公司的訂房限制亦多,需要2年前預訂,「有試過1年前訂,就話會籍超賣,不如你upgrade個會籍」,變相要事主再加錢至10多萬才能升級訂房。

然而,即使投訴人已繳付全額會費,亦須承擔其他額外費用,包括在使用會籍前,須先繳交度假俱樂部的管理年費,有消費者購買了6萬港元的會籍,每月支付500港元,供款年期長達10年;且還要先額外支付380美元的俱樂部費用,才可在第11年首次享用相關度假屋旅遊度假計劃,在度假村住宿1星期。

黃又說,該合約條款訂明購買會籍後,可在3天冷靜期取消合約,但需要另付「分手費」才能取消。有關費用等於會籍的25%至30%,舉例一個8萬港元的會籍就要至少付2萬港元才能取消。

東網記者早上10時到被消委會點名譴責的尖沙咀時光共享推廣公司,見該店已落閘,按鐘後無人應門。有附近商戶透露,該店恒常有約4名女職員工作,昨日(18日)亦有開工,進入的人士亦多為年輕人,「20歲、30歲左右,唔似內地人,似香港人。」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