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人權法庭周二(5日)裁定,老闆有權監察使用公司信息系統的員工,是次終極裁決不能上訴。早前有分析指,這將是對職場私隱問題的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判決。
訴訟由38歲羅馬尼亞工程師巴布勒斯庫(Bogdan Mihai Barbulescu)提出,他被僱主發現,在上班時間使用雅虎免費即時通訊軟件Yahoo Messenger,除與業務往來對象通訊外,還跟未婚妻及兄弟聊天,結果遭公司依禁止使用通訊軟件作私人聊天用途的規定,在2006年將其解僱。巴布勒斯庫認為,自己的私隱、家庭生活及通訊權被侵犯,因此告上法庭。
但在去年1月的初步裁決中,設於法國斯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庭認同羅馬尼亞法院的裁決,裁定巴布勒斯庫敗訴。裁決指出,僱主想查證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是否完成專業工作並非「不合理」。不過,歐洲人權法庭由17名法官組成的大法庭(Grand Chamber),其後同意複審巴布勒斯庫的個案。
訴訟由38歲羅馬尼亞工程師巴布勒斯庫(Bogdan Mihai Barbulescu)提出,他被僱主發現,在上班時間使用雅虎免費即時通訊軟件Yahoo Messenger,除與業務往來對象通訊外,還跟未婚妻及兄弟聊天,結果遭公司依禁止使用通訊軟件作私人聊天用途的規定,在2006年將其解僱。巴布勒斯庫認為,自己的私隱、家庭生活及通訊權被侵犯,因此告上法庭。
但在去年1月的初步裁決中,設於法國斯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庭認同羅馬尼亞法院的裁決,裁定巴布勒斯庫敗訴。裁決指出,僱主想查證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是否完成專業工作並非「不合理」。不過,歐洲人權法庭由17名法官組成的大法庭(Grand Chamber),其後同意複審巴布勒斯庫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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