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cc東網專訊
機電工程署早前委聘顧問就於不同種類的樓宇天台安裝太陽能板發電系統的潛力、障礙和限制進行具體研究,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回應議員劉業強提問新界村屋住戶能否自行安裝天台太陽能裝置時指,如村屋為新界豁免管制屋宇,而小型太陽能設備符合規定的尺寸及重量,毋須地政總署或屋宇署批准,反之,如該新界村屋按《建築物條例》的規定而建,委任認可人士須向屋宇署提交環保設施的相關工程擬備建築圖則,及獲屋宇署批准及發出施工同意書後才可以進行。
劉業強指,不少新界村屋住戶反映業主可自行安裝太陽能板發電系統,以響應政府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政策,不過他們憂慮會觸犯法規。黃錦星指,機電署正委託顧問研究連同村屋在內的樓宇天台安裝太陽能板發電系統的潛力,而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安裝小型環保及適意設施的規定,已分別載列於地政總署發出的「興建新界豁免管制屋宇須知」及屋宇署發出的「無僭建村屋,安居又幸福」的小冊子。
至於按《建築物條例》規定而建的新界村屋的業主,可根據《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訂明的小型工程項目,豎設支承環保設施的構築物,如構築物未有遵從上述的有關規定而豎設,便屬於僭建物,屋宇署會按照現行對僭建物的執法政策,採取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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