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8日 星期一

三措施便利港澳居民 內地就業享住房公積金

on.cc東網專訊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今(18日)公布,三項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學習、就業、生活的政策措施,包括在內地就業的港澳居民可同樣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在內地讀書則可獲獎學金,以及在內地工作的港澳科研人員可申請國家社科基金各類項目。

在新措施下,在內地就業的港澳居民均可按照內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政策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而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港澳居民,亦可與內地繳存職工享有同等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等權利。在內地跨城市就業者更可進行住房公積金異地轉接手續,當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聘用關係返回港澳時,可按照相關規定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餘額。

住房公積金即是在內地工作的香港僱員,可選擇自願供款,同時其僱主亦要供款。而僱員則可利用有關公積金在內地買樓,或享有低息置業貸款等。

此外,內地財政部、教育部亦印發《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為來內地就讀的港澳學生專門設立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參照內地學生獎學金政策體系為港澳學生增設「特等獎」,不但增加港澳學生的獎學金名額,還大幅提高了獎學金獎勵標準。同時國家社科基金決定參照內地居民待遇,向在內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的港澳研究人員開放國家社科基金各類項目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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