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7日 星期三

虛擬銀行擬降門檻 戶口可零結餘

文匯報

資本要求3億 傳微眾及平安科技有意申請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翠媚) 本港繼續發展普及金融,金管局昨就《虛擬銀行的認可》指引修訂本作諮詢,諮詢期由即日至3月15日結束。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昨出席記者會時表示,新修訂包括申請牌照的公司不限於金融機構,虛擬銀行不應設最低戶口結餘要求,或徵收低戶口結餘的收費,申請時亦要提交結業時的退場計劃等,另外資本要求為不少於3億元。金管局預期於5月發出新指引。據悉微眾銀行、平安科技亦有意申請。

阮國恒表示,經營虛擬銀行相關的牌照不限於銀行及金融機構申請,科技公司亦可申請相關牌照,而《虛擬銀行的認可》指引闡釋局方發牌予虛擬銀行在港經營的原則,當中2000年制定的指引的基本原則依然合適,包括規定虛擬銀行需提出具體及可信的業務計劃、妥善管理虛擬銀行業務涉及的風險、公平待客,以及維持與虛擬銀行的性質和營運規模相稱的充足資本。

阮國恒稱,本港虛擬銀行主要提供零售個人銀行業務,主要服務零售層面,為個人客戶及中小企提供服務,包括網上開户、網上貸款、網上保險產品、快速支付及轉賬等,他又指金管局對虛擬銀行的監管會較看重科技及保安風險,要求銀行妥善管理科技風險,有需要會進行獨立評估。

監管原則看齊傳統銀行

另外,阮國恒亦提到,虛擬銀行雖然不設立實體分行,但可以設立客戶支援中心,同時為顧及個人或中小企客戶的需要,不應設立最低戶口結餘要求或徵收低戶口結餘收費。同時,虛擬銀行應以本地註冊銀行形式經營,與現有對經營零售銀行業務銀行的處理一致,虛擬銀行亦需遵守適用於傳統銀行的同一套監管原則及主要規定,惟部分規定須因應虛擬銀行的商業模式作出適當調整。

由於虛擬銀行並無實體分行,有外界擔心風險問題。阮國恒指,虛擬銀行資本要求為不少於3億元,同時仍需要遵守傳統銀行同一套監管原則。金管局助理總裁(銀行監理)陳景宏補充,相關資本要求旨在平衡為公眾提供保障及業界發展,同時虛擬銀行亦需參與存款保險制度。

金管局:逾10公司有興趣 

阮國恒又指,若海外科技公司想在本港設立虛擬銀行,則先要在港設立一間中間控股公司才能申請虛擬銀行牌照,以做好風險管控。他指,目前已收到超過10間金融機構表示有興趣設立虛擬銀行,當中有一半為金融機構、一半為科技公司,全部皆達到金管局要求,他重申期望年內正式引入虛擬銀行在本港營運,至於發牌數目要視乎市場興趣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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