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9日 星期五

新年開心出遊 返港勿帶蝴蝶蘭象牙瀕危物種

on.cc東網專訊

農曆新年假期將至,市民佳節外遊後,切勿攜帶未領有所須許可證的瀕危動植物返港。漁農自然護理署指,2017年在關口檢獲瀕危物種的個案超過430宗,包括象牙、穿山甲鱗片、乾海馬及包括蝴蝶蘭等人工栽培的蘭花品種等。漁護署和海關會繼續合作,加強執法打擊瀕危物種非法貿易。

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任何人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瀕危動植物,包括其部分和衍生物,均受許可證制度所規管。任何人違反有關申領許可證的規定,即使作非商業用途,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而有關物品亦予沒收。

漁護署發言人提醒,旅遊人士如欲在外地購買動植物製成品作紀念品,應留意有關動植物是否屬於瀕危物種。但要分辨動紀念品是否源自瀕危物種並不容易。過往有攜帶如象牙等高度瀕危物種製品而被法庭判監的例子。建議旅遊人士如有懷疑,不要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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