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4日 星期二

長者6月底前申廣東計劃 豁免連續居港1年條件

on.cc東網專訊

社會福利署提醒已移居廣東的香港長者,在「廣東計劃」下再次推行的一次性特別安排將於今年6月30日結束。符合資格並有意申請廣東計劃的長者,可豁免申請前連續居港最少一年的規定,長者請把握時間盡快提交申請。

社署發言人指,申請人須在緊接申請日期前已連續在廣東居住最少一年,並提交其廣東住址及相關證明文件,如租單、電費單,以辦理申請手續。廣東計劃是讓65歲或以上選擇移居廣東的合資格香港長者,毋須每年返港,亦可領取每月1345港元的高齡津貼。一次性特別安排在今年6月30日結束後,新申請人除了必須符合其他申請資格外,還須符合「連續居港一年規定」,方可獲發津貼。

長者如欲申請廣東計劃,可從社署廣東計劃網頁下載申請表格及指引,或透過電話或郵寄方式向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索取。填妥表格連同證明文件及近照,可寄回香港上水龍琛路39號上水廣場21樓2110至2111室社會保障辦事處(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社署會預約申請人辦理手續。查詢請瀏覽社署「廣東計劃」網頁 https://www.swd.gov.hk/gds或致電: 31053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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