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5日 星期日

國內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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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版草案》,應徵收遺產稅的遺產包括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全部財產和死亡前五年內發生的贈與財產;在遺產稅稅款繳清前,其遺產不得分割、交付遺贈,不得辦理轉移登記;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遺產依法歸國家所有,免納遺產稅;被繼承人死亡之前,依法應補繳的各項稅款、罰款、滯納金,未償還的具有確鑿證據的各項債務等允許在應徵稅總額中扣除;遺產稅免徵額為20萬元。

而對遺產稅的徵收方法,《新版草案》超額累計稅率表的附件對應納稅遺產凈額不超過80萬的,稅率為0;80萬-200萬、200萬-500萬、500萬-1000萬以及超過1000萬的適用稅率分別為20%、30%、40%、50%,對應的速算扣除數分別為5萬、25萬、75萬、175萬,遺產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遺產凈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按照以上計算方法,500萬的遺產凈額應納稅84萬,1000萬、3000萬的遺產凈額分別應納稅209萬和1034萬。


以3000萬元凈遺產額為例,1034萬的遺產稅為120×20%-5=19萬,300×30%-25=65萬,500×40%-75=125萬,2000×50%-175=825萬,四項的加總。
 

“現在通脹太厲害,遺產稅的徵收方案也應該與時俱進,適時對起征點進行調整。”黃遠認為。

http://tw.aboluowang.com/2013/0928/3371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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