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4日 星期五

政府正式訂立禁蒙面法 午夜起生效

巴士的報

香港政府決定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

特首會同行政會議通過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午夜起實施。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下午3時與一眾司局長於政府總部地下演講廳會見傳媒,宣佈有關決定。《禁蒙面法》會在特定的場會實行,有罰則及豁免。林鄭月娥表示,在過去4個月發生大大小小的暴力示威,造成逾千人受傷,影響廣泛及激烈,令香港陷入混亂及恐慌,市民對香港前景擔憂。

她指,社會各界呼籲停止暴力,回覆秩序。而她在一個月前提出撤回修例,為香港尋找出路。而即將公佈的施政報告會有一連串的措施。但很不幸,暴力事件升溫,並遍地開花。而縱火由馬路、港鐵站外到站內,再由公共建築到特定的目標。同時也針對警員,也有大批學生參與。

林鄭說,暴力升級令整體社會處於危險邊緣,而大批學生參與,令到香港去向危險境地。作為負責任的政府,不可由現況繼續下去。包括加強對試圖違法者的阻嚇。因而在今日會同行政會議通過《禁止蒙面規例》。

林鄭月娥強調,實施禁蒙面法,不等於宣佈香港進入緊急狀態。

3 則留言:

  1. 引用緊急法, 來通過蒙面超人法喎! 好啦, 唔好示威囉, 出來開歡樂嘉年華會囉, 人人戴上歡樂面飾囉! 大佬, 港人同"冧蔗"捱義氣呀! 粉飾太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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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跟本唔會有人理,
    街坊照上街! 行街, 不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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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老鼠曱甴末日到! 快啲死開! 返入坑渠死! 唔好整臭條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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