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6日 星期四

廣州稱外國人若不配合隔離或驅逐出境

信報財經新聞

廣州市公安局二級巡視員蔡巍表示,為防範境外疫情輸入,廣州公安首先加強了出入境管理工作,他強調,廣州警方在依法處置涉疫情涉外違法犯罪案件方面,確保對所有人員一視同仁、平等以待。

據《羊城晚報》引述蔡巍稱,近期廣州市公安局出台多項涉外工作指引,加強對外籍人士涉疫情違法犯罪案件的處置力度,嚴格依照有關法律和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對虛報訊息、隱瞞病情、逃避隔離觀察等拒絕執行疫情防控措施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對拒不配合衞生防疫部門開展新冠肺炎調查、拒不提供健康訊息、拒不透露行蹤的外國人,首先對其進行法制宣傳教育,責令其遵守中國法律,配合新冠肺炎調查,告知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予以行政拘留和罰款的處罰;仍不配合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傳喚或者強制帶離,進入行政案件辦理程序。

對業主拒不申報外國人住宿登記的,予以處罰。對需採取居家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隔離治療措施,當事人拒不執行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協助衞健部門強制執行;情節嚴重的,視情依法採取宣布作廢、註銷簽證、限期出境、遣送出境等處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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