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0日 星期三

內地收緊國際學生申請資格 4年內需有2年以上外國居住記錄

星島日報

內地教育部近日修訂出台《關於規範我高等學校接受國際學生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國際學生進入高等院校本專科階段學習的申請資格進行調整。

教育部國際司負責人表示,近幾年,出現了部分學生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國國籍,在中國境內接受基礎教育,以國際學生身份申請進入高等學校本專科階段學習的情況,受到社會關注。因此進一步收緊國際學生進入內地高等學校本專科階段學習的申請資格。

《通知》在保持政策延續性的同時,著力解決新問題。對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國國籍的學生以國際學生身份進入高等學校本專科階段學習的,《通知》中明確,除符合學校的其他報名資格外,申請者還須滿足最近4年之內有在外國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

對移民並獲得外國國籍後申請作為國際學生進入高等學校本專科階段學習的,除符合學校的其他報名資格外,仍須持有有效的外國護照或國籍證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之內有在外國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

對於目前在國內高中就讀的部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的外國籍學生,如不符合《通知》規定的在外國實際居住時間限制,可在有關省份申請參加高考。

負責人又指對國籍不明晰的學生,高校或學生本人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進行判斷或向當地設區市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核查確認國籍身份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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