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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
去年輟學中四的的18歲男學生陳俊輝,本年初夥同兩名黑衣人向葵涌警署投擲汽油彈導致車閘起火,並因為貪玩而在工業大廈單位內貯存11支汽油彈和原材料等。他早前承認一項縱火罪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判處他入獄3年10個月。被告透過辯方律師求情指,他在傳媒的渲染下犯案,事後已知道自己是一名壞榜樣,冀其他示威者不要仿效他。精神科專家確認他患上過度活躍症,由於被告犯案時僅17歲,法庭除了監禁外,仍有多項判刑選擇。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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