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今日(10日)公布,智能身份證換領中心早前因疫情而暫停服務,為安排受影響人士辦理換證手續,保安局局長已發出修訂命令,就1957年至1963年及1970年至1976年出生的香港居民的換證時間表,以及第六屆區議會議員的換證安排作出修訂。相關的修訂命令將於10月14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符合申請資格人士 -- 經修訂的申請限期
於1957年、1958年或1959年出生的現有身份證持有人 -- 2019年11月16日至
2020年9月26日
於1960年或1961年出生的現有身份證持有人,以及第六屆區議會議員 -- 2020年2月18日至
9月26日
於1962年或1963年出生的現有身份證持有人-- 2020年7月28日至
2021年1月30日
於1970年、1971年或1972年出生的現有身份證持有人 -- 2020年11月2日至
2021年4月30日
於1973年或1974年出生的現有身份證持有人 -- 原先公布的申請限期已不適用,相關換證時間表會再作公布。
於1975年或1976年出生的現有身份證持有人 -- 原先公布的申請限期已不適用,相關換證時間表會再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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