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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
爆谷店經理於去年8月尾在天水圍被警員埋伏截查,在其背囊中搜出懷疑伸縮棍及摺刀,凌晨時分又在其家中搜出2個「鐵蓮花」、1把摺刀和1把爪刀。裁判官莊靜慧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定被告1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連同早前承認的1項管有違禁武器即2個鐵蓮花,2罪分別判處8個月和2個月監禁,同期執行。34歲被告黃琪偉被控於2019年8月28日在天平邨天美樓地下管有1支伸縮棍,並於翌日在住所管有2個鐵蓮花。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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