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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條日報
二十三歲展覽佈置工人鄺文浚,承認於去年十月二十日,在旺角道及彌敦道交界,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一輛警車AM七○五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被損壞,並罔顧駕駛該警車的警員的生命是否會因此而受到危害。 被告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而縱火罪,法官姚勳智聽畢求情後指出被告干犯非常嚴重控罪,可造成傷亡,且犯案有預謀,判處被告監禁三十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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