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裝修不論工程大小,往往花費不菲,但消費者普遍在要求和檢視報價的經驗不多,稍一不慎忽略報價單的細節,便容易引起爭拗。消費者委員會首次實試了11間承辦商(包括裝修工程及室內設計公司),為一個實用面積約400平方呎的單位進行全屋裝修上門報價,發現各報價單涵蓋的項目多寡不一,而且詳細程度懸殊,只有2間報價較詳細及全面,其餘9間承辦商只簡單列出/甚或沒有合約條款,做法極不理想;評分最低的2間承辦商中的1間只在首張報價單,簡單列出工程項目與總金額,另1間更只有總金額一項,其他細節欠奉。消費者沒有足夠資訊作出比較之餘,若日後出現爭拗,更難以憑報價單追討。
是次實試全屋裝修的單位,屬於2房1廳1廚1廁的間隔。工程包括全屋清拆、鋪砌牆磚、地磚、訂造傢俬、更換全屋的門、安裝坐廁、潔具及爐具等。消委會邀請了香港樓宇檢驗學會根據10項評分準則為報價單作評審,包括「詳細列出各項工程」、「各項工程數量」、「各項工程單價」、「分項合計」、「工程總計」、「人工/物料收費計算方式」、「付款方式」、「合約條款」、「工期」及「列出保險費計算方式」。
以10分為滿分,滿足1項準則得1分計算,11間承辦商平均得分僅為5.5分,大有空間改善,只有2間的報價獲9分,表現最差的2間則分別只得1分及2分。詳細列明「合約條款」是實試中最差的一環,只有2間的報價較詳細和全面,6間只簡單提及條款細則,另有3間甚至對條款隻字不提,做法不能接受。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報價和簽定合約前,務必要向承辦商索取工程合約的條款與細則,包括工程開始及完工日期(及定義);可能影響進度、施工期及完工期的情況;後加工程的詳情及收費標準、付款方式、完工期,以至保養期的條款及細節等。另外,如未能在協議完工日期內竣工所衍生的費用、賠償及計算方法;任何一方終止已簽署報價單或合約的處理方法;如何處理報價單上的爭議或意見分歧,應避免口頭承諾,消費者須要求清楚列入報價單內。
是次調查只有5間承辦商在報價單上列明預計裝修工期,消費者必須要求承辦商在報價單上清楚列明施工時間,並說明是否包括木工或訂造傢俬等項目,免受工程延誤的風險。各項裝修工序中,一般以泥水(包括起牆、砌磚、防水、批盪等)涉及的費用比重較高。當中以防水部分,即加強牆壁防滲漏能力最易被忽視。雖然有7間承辦商在報價單上列明防水工程位置,但只有不足一半承辦商列出防水物料的資料、防水層高度,及會否提供防水滲漏測試。無論泥水還是油漆項目,承辦商都有機會提供「連工包料」的服務,消費者應要求在報價單上具體說明其定義。以油漆項目而言,儘管有8間承辦商均有概括說明會「連工包料」,但當中7間的報價單沒有註明底漆或面油的塗層數量。一旦油漆塗層厚度不足,其效果及耐用程度或會大打折扣,做法需要改善。消費者亦要注意即使是「連工包料」,若要求採用有抗甲醛等特別功能的油漆,或對「剷底」等工序有指定要求,有可能需要額外付費。
電工特別是電掣的位置、數量、型號和收費,是其中一項最常出現爭拗的項目。是次調查中,5間承辦商未有在報價單上列出每個電掣的收費方式;至於基本電掣位面蓋,亦只有2間承辦商清楚指明所屬型號或系列。消費者要加以留神,否則容易大失預算。是次實試中,工程的前、後環節的報價亦十分參差。只有5間承辦商提及清拆舊有裝修時會為大廈公眾地方採取臨時保護措施,以至處理建築廢物的報價,例如會否為走廊鋪中空板、是否包含和政府相關的徵費。另外,只有2間承辦商註明,在完成裝修工程後提供全屋還是局部清潔,惟沒有承辦商提及會否提供滅蟲或除甲醛等裝修後經常使用的服務。
裝修費用動輒數十萬,甚至過百萬元,故行内普遍接受分期付款。是次實試發現,4間承辦商以難以量化的準則訂定工程付款日期,例如「第2期40%」、「工程中期50%」;消委會建議,可按照項目或工期分4期付款,第1期訂金不要超過總額的40%,以保障消費者不會因工程早段已「爛尾」而蒙受龐大金錢損失。另有6間承辦商提及工程費用已包括保險費或可代客購買保險,消費者宜主動查詢保障範圍是否最切合裝修工程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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