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5名民主派人士早前被警方以法庭手令沒收個人手機以供調查,5人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撤銷手令,高院原訟庭在本年8月駁回其申請,並下令5人需向律政司支付訟費。5人以書面形式要求訟費改由律政司支付,而高浩文法官及李運騰法官今頒布書面判詞,駁回其訟費更改申請,維持5人支付律政司訟費的決定。
判詞中指出,是次被駁回的司法覆核主要爭議手令是否有效,原訟庭已裁定涉案手令符合法律規定,警方的搜索權力受手令規定約束,以確保其搜索手法合理合法,5人亦被裁定敗訴,而爭議手令的有效性由5人提出,故法官看不到任何合理辯解,讓5人申請改由警方或律政司支付訟費,慣例亦是敗訴人需支付勝訴人的訟費。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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