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特朗普擬在任期結束前繼續盡情對中國最後施壓,美國昨晚又發兩炮。先宣布就香港問題對14名中國官員實施制裁,繼而眾議院宣佈通過《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案》。
這個《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案》早在9月底由民主黨眾議員馬利諾夫斯基以及共和黨的柯蒂斯共同提出,志在移民政策上,將香港與中國內地移民分開處理。
法案要求行政部門,向逃離政治逼害的香港人提供臨時保護,美國政府會為持有簽證、身在美國但返回香港可能面臨迫害的港人,提供保護,並加快他們申請難民身分,受惠的港人包括:在示威中擔任重要角色的組織人士、急救人員、記者、協助被捕示威者的法律人士,以及在2019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因為參與抗爭活動而遭到逮捕或起訴的人,相關人士的配偶、子女以及無其他國籍的父母,都能享有相同待遇。
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通過《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案》,之後仍需待參議院表決,再提交總統簽署才能生效,但由於今屆美國國會任期到明年1月3日,如果到時仍未獲總統簽署,法案都會被作廢。
《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案》的詳細內容如下:
1. 提供「臨時保護身份」,給予因母國遭逢巨變(如:武裝衝突、環境災難,或特殊及暫時性狀況)而難以返國的國民及居民。此身份讓在指定期限裏,已身在美國境內的香港居民合法居留和獲得工作許可。
2. 維持香港有別於中國的移民待遇:自總統撤銷部分或全部的香港特殊待遇起計至少5年,香港在移民待遇方面將持續被視為有別於中國主權的政體。此法案亦會建立登記香港居民身份的程序以茲日後辦理美國簽證。
3. 提供特殊或特快辦理身份予香港專業人才:釋出限額簽證給擁有碩士/博士學歷(由認證教育機構頒發)或在美完成本科課程;或為具50名以上直屬僱員或資產超過500萬美元的企業唯一或主要持有者的香港居民。
4. 加速辦理在美港人取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綠卡」):類似於當年為回應1989年天安門事件而在1992年施行的《中國學生保護法》,本法案將助香港人取得「綠卡」。申請人須為具有實質證明懼於政治逼害的香港居民和學生,並在特定時間內(2019年6月1日至法案生效起5年)申請「綠卡」。
法案提到的所謂「保護」,首先,人要已經在美國,至於申請「綠卡」或以香港專業人才搞居留,也不是什麼新事物,法案頂多強調會特別保護哪一類人及其家眷,最後手續是否真的快,審批是否容易,誰知道!
另外,在昨晚較早時,美國宣布就香港問題對14名中國官員實施制裁,指他們涉及取消4名香港反對派立法會議員的資格。被制裁的14人全部是人大的副委員長。由於只制裁內地官員,沒有制裁香港官員,此制裁令被指為相當輕手。
14名官員將被納入OFAC(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名單。OFAC是美國財政部下部門,列入名單者將可能被凍結在美國的資產、包括直接或間接擁有超過50%的任何實體資產,企業及機構禁止向列入名單者提供任何捐款或資金、商品或服務。
特朗普在下台前仍惡搞中國,欲為拜登添麻煩,令拜登日後處理中美關係時增添障礙,但細看內容,其實也真的沒有什麼特別之處。
deepthro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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