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0日 星期二

【完善選舉制度】林鄭月娥冀立法會5月通過修例 6月重新選民登記

星島日報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會由三方面跟進人大修訂。林鄭月娥表示,堅定支持新修訂的內容,感謝中央在過程中吸納她和特區政府的意見。

她指,政府會做好公衆解説,司局長會舉行不同座談會,她指向公眾解説至為重要,要長治久安、政府聚焦經濟發展民生需要有穩定環境,自去年《港區國安法》制定、實施後,香港基本社會恢復穩定。她表明,政治上安全、政權上安全,才能有全面社會環境穩定,應對經濟下行挑戰,更努力回應民生訴求。

另外特區政府會進行本地立法,林鄭月娥說去年《港區國安法》實施時並沒有為落實國家安全本地立法工作,但選舉一向由本地選舉法律規定,需要相應本地立法。她指,立法時間緊凑。附件一、二修訂非常具體、細緻,但仍然有一些地方留待本地選舉法處理。

香港會處理如何界定選舉委員會有關界別分組的法定機構、諮詢組織、相關團體和合資格團體選民、資格審查委員會的組成和運作、立法會地區直選的劃分,以及具體選舉安排,包括長者、孕婦關愛排隊安排、電子派票和投票等工作。

她預計,政府4月中就會提交修例草案,即只有2個星期多進行草擬工作。政府會就20多條要修改的主體及附屬法例,提交一條綜合草案,期望立法會在5月底前,完成審議並三讀通過。她表示,假如草案獲得通過,選民基礎將會改變,因此會在6月重新做選民登記。

林鄭月娥又預告,未來會舉辦3場選舉,9月先舉行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12月舉行立法會換届選舉,明年3月舉行特首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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