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8日 星期五

藏19枝槍械2000粒子彈 「槍痴」劉以禮判囚6年2個月

星島日報

2018年4月,警方於著名「槍痴」劉以禮在西貢的住所中,檢獲共19枝懷疑槍械、約2000粒懷疑子彈、17件懷疑槍械組件、兩支懷疑雷管及一支懷疑引信管,他事後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案件擾攘逾年半,劉早前認罪,李運騰法官今於高等法院被判其囚6年2個月。

李官引述求情指,被告與前妻分開逾15年,兩人育有一子。被告於1969年1999年間有7次出庭紀錄及11項定罪紀錄,其中5項與本案類同。精神科專家指被告患有執著強迫症,自知無牌管有槍械屬違法,但無法管制自身的慾望。但由於被告願意接受治療,日後重犯機會底。辯方呈上兩封由被告僱主及僱主朋友所寫等求情信指,被告是一個負責任、勤奮及守規則的人,他更曾參與客船佛山號的打撈工作。雖然由被告被捕至正式確認控罪之間花費了一年多的時間,惟李官認為警方需時檢驗大批的槍械及子彈,故當中沒有不合理延誤。

李官判刑時指,涉案槍械並非隨身攜帶,亦沒有裝上子彈。但被告管有5款14支不同類型的槍械,當中只有2支不能正常運作。雖然被告沒有使用過該些槍械,只是用作收藏,但該些槍械分別放在沒有上鎖的紙盒及鐵盒中,隨意放在客廳當眼處,更有兩支長槍是放在浴缸中,易於獲取,故不能排除這些物品有被歹徒獲得的危險。另辯方指被告患有執著強迫症,但這亦並非他接連干犯同類型罪行的藉口。李官強調,被告的行為對其周邊的社區,乃至整個香港社會的治安,都帶來嚴重的風險,判被告囚6年2個月。

案情指,警方於2018年10月25日晚上9時許,搜查被告在西貢的住所,檢獲大批槍械及子彈。被告在警誡下表示:「我都控制唔到自己,俾次機會的啦。」他自稱是槍迷,保管槍械及彈藥是為了收藏,他這種興趣「好難戒得甩」。另他聲稱從沒有展示、出售或使用案中檢獲槍械及彈藥。

被告劉以禮(73歲,潛水工程師),被控於2018年10月25日,在香港新界西貢躉場765號地下,無牌管有一批槍械及彈藥,即14支手槍,3枝手槍、一枝左輪手槍、3支槍管、3個清架、一把槍閂、1948發實彈及25枚子彈。

法庭記者: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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