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日 星期一

市民對虛擬貨幣一知半解易墮騙案

星島日報

涉及加密貨幣的騙案大增,警方上月特地進行街頭訪問,結果顯示大部分人對加密貨幣一知半解,容易墮入相關騙局,近期亦有人墮入ICO(首次代幣發行)投資騙案,導致損失慘重。為助市民防騙,警方昨推出「守網者」網上平台,提供科技罪案防罪等資訊。

網罪科網絡安全組葉卓譽總督察表示,警方上月在街頭訪問441名年滿18歲市民,測試他們對加密貨幣及投資風險的認知,發現有19%、82人有興趣投資加密貨幣,當中35%人對加密貨幣「完全不認識」或「不太認識」,66%的受訪者對投資風險了解不足,更有人高估自己認知,有人自認不了解仍想入市,容易墮入騙案。

據悉,警方近期發現涉及ICO(首次代幣發行)的投資騙案,騙徒聲稱新發行加密貨幣的價值均飇升,游說受害人以主流加密貨幣兌換新幣,但新幣發行後不獲市場承接幣值大跌,最終未能兌換其他加密貨幣或套現,甚至投資了不存在的所謂新幣,其實這些新幣發行成本低至數元至數十元,若沒有新業務支撐幣值,普遍欠缺市場認可,難以升值。

證監會中介機構部發牌科總監兼金融科技組主管趙嘉麗表示,ICO有機會是公眾集資,若是須向證監會申請牌照,否則可能違法。另外,她說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證監會只可向某些交易證券型加密貨幣平台發牌及監管,但政府今年5月建議修改《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擬設立新發牌制度監管所有加密貨幣交易平台,預料立法需時1至2年。

為增加市民防騙意識,警方網罪科昨推出「守網者」一站式平台,通過網站( CyberDefender.hk )以及Facebook、Instagram專頁和YouTube 頻道提供全面網絡安全、資訊保安以及科技罪案防罪資訊,亦會以專業角度提供實用保安及安全貼士,引領大眾成為醒目「數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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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加密貨幣的騙案,不但有青少年受害者,亦有獲聘為「投資顧問」的年輕人,不知僱主為詐騙集團,被利用拉攏「客戶」,誤當網上投資騙案同黨。

香港青年協會(青協)青年違法防治中心單位主任李少翠表示,接觸加密貨幣投資的青少年有三種類型,第一是主動式,青年主動進行網上投資,希望「搵快錢」,當中中學生通常損失數千元便暫停,亦有青年損失數十萬元後不敢告訴家人,其後青協社工接獲求助,教導他如何審慎理財。

李少翠續稱,第二是被動式,他們是被游說參與網上投資,如墮入網上情緣騙案,當中約二十歲大專女生在網上結識男子,因對方喧寒問暖,不久發展網戀關係,男子游說她支付數萬元保證金開戶口投資,未幾稱投資獲利,女方及後要求取款,發覺對方失去聯絡而報警,青協接獲警方轉介後,為她進行情緒支援。

最後是侵害式,這些青年不慎應徵騙徒開設的公司,獲聘後不知就裏成為網上投資騙案幫兇。李指出,他們獲教導游說技巧後「cold call」(漁翁撒網致電推銷)拉客,青協社工曾接觸有關青年,對方不知自己涉嫌違法,經詳細討論才醒覺。

李少翠表示,青協「Project iSmarter青少年科技罪行防治服務」一直進行預防和教育工作,包括向教職員、青年工作者或社區持份者提供培訓,告知最新騙案趨勢,並進行個案介入等工作。她呼籲,青少年若受騙要告訴家人、長輩或師長,亦可向青協青年違法防治中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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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貨幣成為近年新興投資項目,亦被不法分子用作騙財和洗黑錢,警方表示今年上半年接獲近500宗涉及加密貨幣的罪案,比去年同期增逾1倍,當中有商人誤墮投資騙局,被騙徒游說支付1.2億元巨款購買新發行的加密貨幣,其後騙徒不知所終;3名市民分別攜帶逾300萬元現金購買加密貨幣期間遭人搶劫;14歲少年網上出售古舊紙幣,被假扮買家的騙徒哄騙,以加密貨幣支付約50萬元「手續費」。警方強調,會繼續加強執法,主動與境外執法部門採取情報主導的聯合行動進行打擊。

記者:林樂軒 楊偉亨

涉及加密貨幣罪案大增,商人及少年被騙走巨款。警方今年首6個月接獲496宗與加密貨幣有關的罪案,比去年同期的208宗增逾1.3倍,合共損失2.14億元,比去年同期3700萬元大增超過4.7倍,受害人年齡由14歲至72歲不等。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網罪科)網絡安全組范俊業警司上周五召開記者會表示,加密貨幣罪案主要有3類,其一是網上投資騙案,即在社交平台或即時通訊程式漁翁撒網尋找獵物,並以「高回報、低風險」作招徠,甚至建立網上情人關係後游說投資,受害人將資金存入騙徒指定戶口,會被指示登入虛假網頁或手機應用程式,平台會顯示投資有回報,但從來不能套現,騙徒其後失去聯絡,當中騙案主要涉及泰達幣(Tether)、比特幣(Bitcoin)及以太幣(Ether)。

據悉,警方今年上半年接獲193宗相關網上投資騙案,受害人包括30歲商人,他經友人介紹認識自稱投資顧問、約30多歲的2男1女騙徒,他們聲稱有一種Filecoin(菲樂幣)發行,投資必賺大錢,商人今年2至4月分兩次將1.24億元存入騙徒戶口,及至6月幣值大跌,打算套現止蝕,卻聯絡不到3人,於是報警。

第二種手法是買賣加密貨幣行騙,或以此作為誘餌行劫。范說,假扮買家的騙徒會留意受害人在交易平台放售加密貨幣的帖文,以虛假網上轉帳或空頭支票付款來騙取加密貨幣,亦有罪犯假扮賣家,在社交媒體聲稱以優惠價出售新晉加密貨幣,誘騙受害人以主流加密貨幣兌換,當收到受害人轉帳便失蹤,甚至在社交媒體聲稱廉價出售加密貨幣,誘使受害人攜大量現金交收,趁機搶劫。

據悉,今年錄得3宗相關劫案,損失金額均逾300萬元。范透露,37歲男子今年1月認識了一名聲稱有比特幣出售的南亞裔人士,經游說後決定購買,他按要求攜帶360萬元抵達柴灣交易,對方點算鈔票期間拔足逃去,警方接報後拘捕10人。

另外,范說1名買家今年3月相約兩名男子在天后某找換店會面,打算以385萬元購買泰達幣,2人收款後藉詞離開一會,尚未支付該加密貨幣便逃去;39歲韓國男子則從網上接獲朋友委託,上月28日攜328萬元前往尖沙嘴一單位,打算向賣家購買比特幣,友人承諾事後給予2000元報酬,但他進入大廈後發現升降機故障,行樓梯期間被4名南亞裔男子搶走巨款。

第三種手法則是以加密貨幣處理犯罪得益,即「洗黑錢」,當中涉及網上情緣、援交和勒索的社交媒體騙案,警方今年首6個月接獲相關騙案214宗,佔整體社交媒體騙案約12%,另今年同期有46宗以加密貨幣收款的網上購物騙案。

年齡最小受害人則為14歲中學男生,他今年3月在網上平台見到高價收購「舊銀紙」帖子,打算出售手上古老紙幣,遂透過通訊軟件聯絡,對方願出價19萬元,但要求先收取行政費,他聞言花8000元從網上購買Google Play禮品卡及將帳號交給對方,騙徒再以收取清關費、行政費等行騙,少年先後12次以比特幣支付49.75萬元,此刻騙徒失去聯絡。

警方表示,雖然加密貨幣交易具極高匿名性,亦有不少罪犯和犯罪得益處於海外,警方仍會繼續加強執法,主動與境外執法部門採取情報主導的行動進行打擊,也密切留意涉及加密貨幣的罪案趨勢,與持分者如監管機構、貨幣營運商等進行情報交流、執法及防罪宣傳教育。網罪科網絡安全組葉卓譽總督察指出,警方今年上半年就多宗社交媒體騙案凍結不少加密貨幣戶口,市民如懷疑受騙可致電「18222」,人員會追蹤資金來源,並啟動止付以減低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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