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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的報
患專注力不足的24歲技術員前年9月拆下東涌游泳池的五星旗,之後點燃泳池對面的路障,經審訊後被裁定侮辱國旗、縱火罪等4罪全部罪名成立,今日於區域法院共被判囚4年7個月,另須向建築公司賠償水馬損失的880元金額。
被告黃卓禮,報稱任職太陽能板技工,他前年9月1日在東涌游泳池損壞屬於康樂文化事務署的旗杆金屬蓋、旗杆繩及閉路電視鏡頭;在東涌游泳池公開及故意以焚燒的方式侮辱國旗;在泳池對面焚燒橫額和雜物;及於東涌達東路與美東街交界焚燒水馬,干犯刑事毀壞、侮辱國旗、企圖縱火、縱火罪共4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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