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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
現時前往澳門的非當地居民,一律須證明擁有至少5,000澳門元,以作留澳期間的維生資源,否則當地警方有權拒絕入境。澳門政府今日宣布,將會更改上述安排,未來有關金額,將按旅客計畫逗留的天數釐定。按新頒布的澳門行政長官批示,自本月15日起,年滿18歲的非本地居民,若計畫赴澳逗留不超過7天,所需維生資源仍為最少5,000澳門元;逗留14天內為最少1萬元;21天內則為最少1.5萬元;超過21天則為最少2萬元。
當局強調,所需金額不一定為現金,可為旅行支票、澳門接受的電子錢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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