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4日 星期四

騙徒首借售快測劑行騙 假冒生產商售連花清瘟膠囊

巴士的報

隨著近日疫情嚴峻,快速測試套裝及中成藥「連花清瘟膠囊」等亦成為市民搶購的對象。警方表示,首次發現有騙徒以售賣新冠快速測試劑名義行騙,也有騙徒開設專頁,盜用衛生署標誌和假冒藥品生產商, 聲稱售賣「連花清瘟膠囊」。

警方昨日公布最新的網購騙案高危貨品排行榜,首三位依次是手袋、智能電話及遊戲機,其餘貨品包括無線耳機、超市禮券及超市禮券等。警方指,首次發現有騙徒以售賣新冠快速測試劑名義行騙,也有騙徒開設專頁,盜用衛生署標誌和假冒藥品生產商, 聲稱售賣中成藥「連花清瘟膠囊」。警方向香港代理查詢,回覆得悉並沒有開設社交專頁出售有關貨品。

警方提醒市民,根據《中醫藥條例》(第549章)第119條,任何人不可銷售、進口或管有未經註冊的中成藥,違者最高罰則為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不論涉及騙案與否,從不知名網店購買中成藥對消費者缺乏保障,而服用未經本港註冊的中成藥也可能對健康構成風險。

「連花清瘟膠囊」香港代理泉昌有限公司表示,發現本港市面有未經註冊的仿似、偽冒及影射的藥品,強調正版藥物有四大防偽特徵,其中產品中英文名稱是「連花清瘟膠囊」及「Lianhua Qingwen Jiaonang」,不是「蓮花」及「Lotus」,並印有生產商「以岭」及香港代理「泉昌」商標,也印上中成藥註冊編號「HKC-18059」。衞生署近日亦檢獲兩款未經註冊藥品,分別名為「以岭连花清瘟胶囊」及「蓮花清瘟膠囊」。署方表示,所有已註冊的中成藥於標籤上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C-XXXXX」或「HKP-XXXXX」,而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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