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8日 星期六

婚慶公司網購60個花瓶疑用完後退貨被拒提告 遭法院駁回

星島日報

消費者對「七天無理由退貨」這一權利定然不陌生,不過「無理由」不能夠被濫用。在浙江杭州,一名買家以人民幣5800元的價格網購了60個花瓶,並於收貨後第6天申請退貨,原因是「尺寸拍錯/不喜歡/效果不好」。

商家致電買家得知其從事婚慶行業,花瓶為辦婚禮所需,但尚未來得及使用。考慮到商品仍在退貨期內,商家同意了退貨申請,可是開箱驗貨後,發現多個花瓶均留存有水漬,明顯已被使用過了,於是以「影響二次銷售」為由拒絕退款。

買家要求商家按照「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則退貨並承擔退貨運費,將商家告上法庭。最終法院判決花瓶並不完好,不符合「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條件。法律賦予消費者「七天無理由退貨」權利,但「無理由」不代表「無限制」、「無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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