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5日 星期三

Luis Berruga: 2022是中國風電太陽能政策轉折年

信報財經新聞

自2000年代中期開始,中國政府發放金額可觀的補貼,使太陽能和風力發電產能迅速擴張,幫助推動中國成為全球風力渦輪機組裝能力和太陽能組件製造的世界領先者。隨着太陽能和風力發電的成本效益增加,中國政府正在加大這些技術的使用力度,使其成為未來數十年塑造可再生能源的關鍵參與者。

政府補貼加速產能擴張

此前,中國通過一系列鼓勵措施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增長,包括上網電價(FIT)計劃和來自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REDF)的補貼。2011年推出的全國上網電價計劃,有助產能在2010年代迅速增加,太陽能和風力發電佔中國的總發電量在2012年至2021年期間,從2.6%增加至11.8%。

在上網電價計劃之下,可再生能源生產商通常會獲得一份約20年的長期合約,保證對其生產並輸入電網的電力單位提供高於市場價格的補償。這些款項來自中央政府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由零售用電附加費所支持。

再生能源急增帶來壓力

現今上網電價系統成立已超過十年,環境已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中國的太陽能和風力發電產能增長速度快於預期,導致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赤字到2020年底達到約500億美元。與此同時,太陽能和風力發電成本曾經高得令人卻步,現在顯著下降,從而令對上網電價系統的迫切需要消失。在這些新情況下,中國政策制定者認為,推出新的可再生能源政策順理成章。

主要政策更新(2000年至2010年)包括:

‧ 風力發電
2003 - 風力發電特許權項目啟動:採用招標程序選擇風力發電發展商進行產能擴張項目,要求70%風力渦輪機在國內製造
2008 - 風力發電基地計劃啟動:指定7個特殊區域(稱為風力發電基地),用作發展10吉瓦以上風力發電
2009 - 在岸風力發電上網電價啟動
2010 - 取消70%風力渦輪機必須在國內製造的要求

‧ 可再生能源
2001 - 「十五」規劃開始:提倡可再生能源稅務優惠政策,制定1.2吉瓦的併網風能和53兆瓦的太陽能光伏產能目標
2006 - 可再生能源(RE)法通過:設定可再生能源總產能目標,並在法律上規定可再生能源為優先發展領域(IEA)
2006 - 「十一五」規劃開始:制定下列目標:能源消耗降低20%、非化石燃料消耗比例提升至10%,以及計劃新增30個十萬千瓦級風力發電場
2007 - 可再生能源法中的全部購買措施制定:電網公司必須接入可再生能源發電機,否則將面臨處罰
2007 - 可再生能源的中期及長期發展規劃:制定下列目標: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佔總能源消耗的10%,到2020年達到15%
2009 - 可再生能源法修訂:修訂版可再生能源法要求電網公司購買所有可再生能源

‧ 太陽能
2009 - 金太陽示範工程啟動:為太陽能發電項目提供前期補貼,用於支付安裝成本,50%用於併網光伏電廠,70%用於離網項目

政策方向正發生轉變

隨着可再生能源產能擴張,中國政府開始將更多重心轉移至確保產能得到實際使用。現在,政府要求各省確保一定比例的電力來自可再生能源。中國亦正在削減可再生能源補貼,短期內產生的影響可能好壞參半,但從長期來看,相比於在可再生能源成本變得更具競爭力的情況下,繼續支付補貼並容許赤字不斷增加,這似乎是更具持續性的選擇。

毫無疑問,關稅幫助中國以驚人的速度提高其可再生能源產能。即使沒有關稅,可再生能源技術也迅速變得比傳統能源更具競爭力,這一進展令人振奮,並將塑造未來幾年的能源格局。鑑於中國的巨大產能,隨着可再生能源沿「S」形需求曲線上升,中國一直是,並將可能繼續,處於重大轉型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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