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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財經新聞
2019年理工大學外圍有群眾聚集聲援示威者,再多15人被控暴動罪成,判監3年至4年4個月不等,其中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被判囚3年1個月。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總督察任雪瑩表示,截至目前,涉理大事件被控暴動罪的213名被告中,已有141人被裁定暴動罪成,當中5人判入教導所,107人判囚29至64個月,尚餘29人,正等待法庭判決。
任雪瑩重申,暴動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囚10年,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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