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4日 星期二

墮求職陷阱 文員變經紀

蘋果日報

求職陷阱處處!讀者黃小姐早前透過招聘廣告網站,應徵一間重金屬公司的「文員」職位,但成功獲聘後簽合約時,竟發現職位名稱被改為「經紀」,並須按底薪、勤工獎、行佣金制等發薪。

勞工處指上述情況暫未能判斷事件是否涉及行騙罪行,但提醒求職者留意工作範圍是否與廣告或面試所述相符,若已受聘,則應留意僱主有否游說轉任其他涉及投資、買貨推銷等工作,若僱主提出無理要求,應斷然拒絕。
求職者應小心檢查合約內容及附帶條件,在簽合約時要細閱所有條款,包括員工手冊。如有不清楚或對自己利益有損的地方,不要立即簽約,應要求帶走合約仔細研究,而一般正當的公司是容許應徵者帶走合約考慮。若有任何懷疑,不要簽署任何協議或授權文件,如銀行授權書等,免招損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