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9日 星期六

店舖阻街罰$1500三讀通過 最快9月生效

on.cc東網專訊

【on.cc東網專訊】 店舖阻街將被定額罰款1500港元!針對商戶霸佔行人路擺賣問題日趨嚴重,立法會今(18日)三讀通過《2015年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罪行)(修訂) 條例草案》,凡店舖阻街者將被定額罰款1500港元,最快今年9月生效。有花墟商戶代表坦言一旦執法部門矯枉過正,不排除會引來商戶激烈反響,希望政府在部分時節酌情處理,讓小商戶繼續生存。

有食環工會亦坦言現時部分地區例如九龍城及旺角,設有「酌情容許範圍」,擔心執法標準不一,會加深前線執法人員與商戶間的矛盾,促當局多作宣傳,以免同僚成為「磨心」。

香港不少地區均有店舖將貨物擺出行人路,不但市民舉步為艱,甚至「走投無路」。政府經研究後,認為現時以《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內的「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檢控時間長,需時一至兩個月才能發出傳票,加上聆訊時間亦要花一至兩個月,令條例阻嚇力不足,加上有關條例最高罰款雖為5000港元,但去年上半年被定罪者的平均罰款只661港元,故提出《修訂草案》,加快執法程序。立法會大會今日續會以33票贊成,5票反對,三讀通過《條例草案》,凡將貨物放置於店舖範圍外,可能會被定額罰款1500港元,有關草案將於刊憲後半年正式生效。

在花墟設店的香港鮮花盆栽批發商會主席賴榮春指,今日已即時與各花店東主商討事件,認為若食環署人員強行執法,必會引起商戶強烈不滿,「有啲細花店一日都係做一二千蚊生意,如果你通知都無聲,一下就罰佢1500蚊,咁佢哋好難唔嘈!」建議署方在部分時節如情人節、農曆新年前夕酌情處理。
食環署職員會副主席蔡俊華指部分地點店舖延伸的「酌情容許範圍」標準不一,擔心新例會引起前線執法人員與商戶間不必要的誤會,希望當局加強宣傳及培訓,讓同僚有法可依。

根據立法會文件,香港多個地點設有店舖延伸「酌情容許範圍」,惟各地點的標準不一,例如黃大仙牛池灣村容許店舖延伸至舖面前6呎及舖側3呎; 旺角花墟則限舖面前3呎。一直跟進北區水貨客問題的立法會議員范國威指,新例或可改善北區店舖阻街的問題,惟該區水貨客猖獗,當局必須雷厲風行,且要維持一段長時間,始能還給居民一條「生路」。食環署指今年初與前線人員交流聽取意見,並考慮人手資源分配和工作優次,訂立清晰工作指引,並向前線執法人員提供適當培訓,方便他們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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