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5日 星期日

聯合國禁止核武條約 明年1月22日生效

星島日報

中美洲國家洪都拉斯批准聯合國一項禁止核武器條約,令條約獲得所需的50個國家批准,並將在90日後,即明年1月22日生效。不過,美國、英國、法國、俄羅斯及中國等5個主要核國家均未有加入條約,令外界質疑實現裁軍的作用,但支持者仍然認為這項成就具有歷史意義。

今年8月為原子彈轟炸日本長崎、廣島七十五周年紀念,最近數月來有一連串國家批准了聯合國這項禁核武條約,包括尼日利亞、馬來西亞、愛爾蘭、馬耳他及圖瓦盧。除上述國家外,先前已批准的有泰國、墨西哥、南非、孟加拉、紐西蘭、越南與梵蒂岡等。另外,國際紅十字會以及國際廢除核武運動等國際非政府組織對此表示歡迎。

不過,中、俄、美、英、法等5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曾發表共同聲明,反對《禁止核武器條約》。據報指,美國日前已致函多國敦促退出這項條約,這是出於對條約潛在破壞性影響的擔憂,五大核國家和北約均不希望該條約生效,因為該條約「逆轉了核查和裁軍的進程」,可能會對半個世紀前生效的《核不擴散條約》產生不利影響。

《禁止核武器條約》將會於明年1月22日,在生效後的一年內,締約國要召開會議,就廢棄核武器的期限、檢驗查證方法作出決定。這項條約要求各批准國禁止在任何情況下擁有、研發、儲存、轉移、試驗或是威脅使用核武器,讓核武器「完全非法化」,要求各國銷毀所持有的核武器。

聯合國在2017年獲122個國家支持通過《禁止核武器條約》,而這項條約仍須經各國國內同意程序,一旦獲第50份批准書,便得於90天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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