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6日 星期五

港府:亞投行特權及豁免權令刊憲

on.cc東網專訊

【on.cc東網專訊】 政府公布,今日在憲報刊登《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令》和《2016年證券及期貨條例(修訂附表1)公告》,以利便亞投行在香港運作。

命令根據《國際組織(特權及豁免權)條例》第3條作出,旨在落實成立亞投行的協定中有關亞投行及其人員的法律地位、特權及豁免權的規定。命令屬一項技術安排,以授予亞投行在香港的相關特權及豁免權,從而協助中國完成作為亞投行成員的責任。

公告是由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作出,以修訂該條例附表1第4部,將亞投行列作多邊機構,使亞投行所享有的待遇,與該條例下其他多邊機構(例如亞洲開發銀行及世界銀行)相若。

亞投行是一家多邊發展銀行,致力協助亞洲發展基建,從而推動區域互聯互通和一體化。

政府發言人表示,上述建議安排可以利便亞投行在香港運作,從而讓香港的金融服務業及專業服務業在項目融資、發債、投資、財務管理及外匯管理等方面受惠,更有助進一步鞏固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

命令和公告於5月11日提交立法會省覽,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並由7月1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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