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cc東網專訊
兩名中國遊客因為在德國國會大樓外,做出納粹敬禮的姿勢被柏林警方拘捕,兩人面臨刑事調查,或會被控以「使用非法組織的象徵」而被檢控。一旦罪名成立,可能被罰款或判監3年。
事發在上周六(5日),有當地警員看見該兩名分別36歲及49歲的男遊客,在國會大樓面前擺出納粹敬禮姿勢,並互相用手機拍照,於是將他們拘捕。兩人一度被帶往附近警區問話,其後獲准以每人500歐元(約4600港元)保釋。
對此,東網記者翻查中國外交部發出的《中國公民赴德國須知》。在「安全形勢與治安狀況」一欄中,當局提醒中國公民當地須注意的常見案例,包括盜竊、搶劫、非法移民等,惟對行納粹禮或其他相關儀式等,則隻字未提。
至於在「當地的風俗與法規」一項,外交部亦向中國遊客詳盡介紹當地的風俗、民族習性,以及生活上的注意事項,包括德國人守時、喜歡清靜、注重禮儀與衣着整潔、遵守規則和法律等資訊,卻未有明言任何與納粹主義相關的禁忌和事宜。
事實上,納粹話題對德國人來說是極具敏感性,台灣新竹光復中學學生去年底在校慶活動上,竟穿着納粹軍服、手持納粹旗幟表演,還有人登上紙製坦克模仿納粹狂魔希特拉的招牌式致敬手勢。事件不僅引起全台嘩然,也招來德國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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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2名中國遊客日前在柏林國會大樓外,做出納粹敬禮的姿勢,被柏林警方拘控。根據德國法律,在該國內行納粹禮,最高可判監3年或罰款。
德國刑法典86a條規定,傳播或在公開場合使用違憲組織標誌,可判3年以下監禁或罰款。當中列明,旗幟、圖形、制服、口號、問候禮都屬於「標誌」的表現形式。
此外,刑法典86條第1款第4項亦規定,禁止持有與傳播可用於復辟納粹組織的宣傳品,違者可判處3年以下監禁或罰款。納粹「卐」字符號、「希特拉萬歲」口號、「勝利萬歲」口號、納粹舉手禮、納粹黨歌等都屬於管制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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