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1日 星期二

內地與香港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安排已生效

你一年內住邊個稅區多過183日, 你就是要俾邊個稅區的稅,  只有美國人、 日本人、 中國內地人要俾全球收入稅, 而香港人在內地一年內住多過183日, 就要俾大陸稅(減去你在香港已交的稅) !


星島日報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公布,內地與香港就實施稅務事宜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的安排,已於9月6日生效。

政府表示,香港與内地將於安排簽署後,即本月稍後時間進行首次自動交換資料。早前香港已根據類似的雙邊主管當局協議或《稅收徵管互助公約》下的多邊主管當局協議,與其他49個稅務管轄區啓動自動交換資料關係,首次交換亦將同期進行。

自動交換資料是全球稅務合作措施,規定財務機構須識辨申報稅務管轄區的稅務居民所持有的財務帳戶,並收集相關資料向稅務當局申報。截至今年8月底,全球共有149個稅務管轄區承諾實施自動交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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